202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分配及
师生双选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规范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师生双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调节作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着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北化大校教发〔2024〕11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师生双选”工作坚持下列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双向选择、学院统筹,科学合理分配研究生招生名额。
(二)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服务、加强管理原则,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建设。
(三)坚持强化导师责任原则,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培养质量、学术水平、科研任务,确定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
第二章 师生双选原则
第三条 学院实行研究生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原则,双向选择尊重双方意愿。
第四条 通过学院网站对新生公布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
第五条 为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具有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方可参加本年度师生双选工作。
第六条 导师指标分配原则:
(一)每位具有2024年度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招生名额为1名。
(二)综合考虑学院学科建设需要,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实行存量调控,动态调整,增量统一安排。现岗位为四级岗(教授)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不超过2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不超过3名。推动建立动态调控机制,侧重向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裕、有以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学术期刊(以北京化工大学高质量期刊目录为准)论文的导师倾斜。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年满57周岁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应通过当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
(三)人才引进教师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学校校长办公会纪要为准。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七条 师生双选。
(一)双选共设置两轮,第一轮待学生选择完导师后,硕士生导师对学生进行选择。导师需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选择导师双选志愿单》上签字,导师签字确认的学生数不能超过学院分配的名额数。若出现无师生匹配的学生可进行第二轮次填报,导师进行再次选择。待两轮次填报选择完毕后,仍有未匹配的师生,则由学院根据师生双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二)学院上报师生双选结果。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8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