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等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
1. 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应急预案;
2. 组织保密命制复试试题;
3. 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 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5. 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6. 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二) 学院成立由学科负责人、骨干教师等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二、复试资格、条件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29人,其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1人。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
(一) 第一志愿报考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分数如下:
专业名称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47 | 47 | 90 | 90 | 331 |
(二)调剂专业与要求
依据2024年招生计划,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中共党史党建(0307)的考生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具体调剂要求与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程序及要求
(一)确认复试信息
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需在2024年3月25日08:30-3月27日16:30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确认复试信息,提交相关复试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会对其退回修改,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考核
1. 复试报到
时间:3月28日(周四)14:00-16:00
地点: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科技大厦101B办公室
2. 复试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8日(周四)18:00-20:00 地点:报到时公布
笔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安排。
3. 复试综合面试
时间:3月29日(周五)08:30开始 地点:报到时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I.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现场口语翻译);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II.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 复试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务必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立即离开会场。
复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复试试题与面试内容对外泄露。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 复试按照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队。
(二) 复试满分为5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200分,综合面试300分。复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录取。
(三) 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复试成绩。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时,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录取
(一)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 复试结束后,在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s://marxism.buct.edu.cn)公示复试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调档事项等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体检时间
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七、信息公开
(一)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发布。我校未委托其他考研辅导机构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
(二)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只须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纳复试费。
(三) 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考生接待邮箱:yzb@mail.buct.edu.cn,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44347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监督和复议
(一)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规事件的,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 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 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九、违规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
(一) 本细则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二) 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 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