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张耀元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1882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1、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分数线:

专业名称

外国语

政治理论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45

45

90

90

345

调剂分数线:

专业名称

外国语

政治理论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55

55

90

90

360

2、调剂程序及要求

1调剂基本条件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报考条件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2023年我院调剂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或中共党史(03020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须相同

我院不招收专项计划考生

2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原则的基础上,我院调剂优先考虑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突出【本科阶段在CSSCI(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党报党刊发表过理论宣传文章】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否则无效。

4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示。

3、复试程序及要求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4618:00--4718:00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硕士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buct.edu.cn/ksxt/login.aspx)确认复试信息,提交相关复试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纳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纳复试费100元,具体交费方式见《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说明》。

3复试报到

48(周六)1000-1730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查验考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是否完成复试信息确认

4)复试专业课笔试

48(周六)1800-2000  地点:报到时公布

笔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安排

5)复试综合面试

49(周日)0800~          地点:报到时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I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现场口语翻译)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II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复试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务必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立即离开会场

复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复试试题与面试内容对外泄露。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满分为 500 分。其中,专业课笔试 200 分,综合面试 30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300) 不予录取。

2)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复试成绩。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时,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5、成绩公示

复试结束后,在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s://marxism.buct.edu.cn)公示复试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6、体检时间

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7、违规违纪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8、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