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对接会在北区110会议室举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负责人周宏岩老师、学生工作办公室李浚老师、北区大一年级所有辅导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浚老师主持。
周宏岩老师向辅导员们介绍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性质、成绩构成、教学安排和评分办法。她指出,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必修课程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课程的考核评价,坚持“学—思—行”的原则,将实践教学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课程组希望通过教师与辅导员的共同配合,完成本学期十六学时的实践教学环节。在具体安排上,辅导员具有一定的自**,使实践教学充分与学生的日常生活、辅导员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成绩构成上,辅导员具有一定的评分权力,以便最终成绩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周老师又对实践教学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李浚老师对周老师所讲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对辅导员们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他强调,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开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队伍的合作、在实践教学方面形成合力,是“大思政”背景下的趋势。这对做好辅导员的本职工作、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都有正面作用。希望各位辅导员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与授课教师共同完成本学期实践教学的过程组织和成绩评定。
随后,两位老师对辅导员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此次会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组同辅导员队伍建立了联系,为今后工作的有效沟通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有助于本学期实践教学的顺利展开和未来实践教学新模式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