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关于开展“青春故事与梦想——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微电影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时间:2016-03-01浏览:41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精神要求,推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紧密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本科生五门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形势与政策)的有关内容,结合各门课程章节内容,在指导教师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以自然班(团支部)为单位,在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范围内开展“青春故事与梦想——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微电影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青春故事与梦想——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

       二、相关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微电影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任选一词为主题进行创作。

2、微电影要求立意正确、结构完整、语言流畅、图像清晰,能够呈现思政课教学内容中的一个较完整的片段,并体现出理论结合实际,贴近大学生生活实际的特点。

3、以校园生活为背景,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微电影创作。创作团队自行编剧拍摄,影片名称可自由拟定,形式、类型、风格、题材不限,鼓励创新。

4、微电影由思政理论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微电影内容、排练过程、拍摄过程等全程跟踪指导和监督。

5、微电影内容和情景演出,要弘扬主旋律、体现正能量,不得出现篡改历史、过度搞笑和娱乐化、宣扬低俗庸俗思想行为的内容与情节。

     (二)技术要求:

1、微电影时长请严格控制在5-8分钟。

2、画面清晰,播放流畅,需要有一定的后期制作,微电影中需标注独白、旁白、对白的字幕、背景音乐、附在结尾处的演职员表及拍摄时间等。

3、演员服装和道具,鼓励学生自己动手制作。

4、微电影统一要求转换成MP4格式,视频大小转换后,不超过100M,要保证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达到网络播出标准。
 
     (三)版权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班团独立创作或合作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并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由参赛团队承担法律责任。

3、参评作品保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人承担。

4、根据活动需要,微电影作品版权归学校与创作团队共同所有。

     (四)参与方式

报送作品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于2015年11月30日之前以光盘形式(2张)报送至授课教师处,1张为作品原版,1张为压缩后版本,作品需标注“主题+班级+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原版或压缩版字样)”,上交作品一律不退。
     (五)评选方式

1.活动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党委宣传部、团委等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评审;

2.获奖名单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校团委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中进行公示,并在展示大会上予以颁奖。

     (六)奖项设置根据最终所提交作品的数量,结合评审组的意见与微信平台投票情况,组委会将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综合奖(37项):

1.金奖作品:2个,奖金5000元

2.银奖作品:5个,奖金2000元

3.铜奖作品:10个,奖金1000元

4.优秀作品:20个,奖金500元
单项奖(10项):

1.最佳男主角,1名,奖金1000元

2.最佳女主角,1名,奖金1000元

3.最佳编剧奖,1名,奖金1000元

4.最佳导演奖,1名,奖金1000元

5.最佳配乐奖,1个,奖金1000元

6.最佳创意奖,1个,奖金1000元

7.最佳摄影奖,1个,奖金1000元

8.最佳剪辑奖,1个,奖金1000元

9.最佳特效奖,1个,奖金1000元

10.最具人气奖,1个,奖金1000元

       三、本次微电影作品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供稿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共青团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